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

文革責任

        曾經有報導指,被控在文革期間殺人的81歲老人XXX被裁定故意殺人罪名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.正驚訝於年期太短,替受害人不值的同時.留意到報導還提及,有大陸法律界人士指出,文革中有許多人被殺,案件涉及文革責任問題,應由製造文革的高層人士承擔,而不是讓一個老人在數拾年之後承擔......
       殺人者,天公地義要受到法律的制裁!竟然會有人提出質疑,實在枉為法律界中人 ! 政治的考量我不懂,我只以"人道"去看世界.凡危害,傷害,殘害他人生命的,都應受到惩處,不以意識形態的派別而區分!不因年紀的老邁而姑息!
        其實,很多時我都會驚憟於自己是其中一分子的中華民族,這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民族 ? 高層的有高層的殺人,(如薄希來),低層的有低層的殺人,(如案中的老人).文化大革命的慘烈,不就是由這高高低低的人士推波助瀾而成的嗎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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